我是黑龙江人,我是某学校学生,在学习刑法,想请教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。如若某A在居住环境密集的、储蓄银行几乎没有的地方经营储蓄银行,依靠安装专用摄像头、安装专用摄像头、安装专用摄像头等措施,还又用高利率、高汇报来拉拢储户来存款。筹办营业时保卫机关按照民众所说情况向公安局的人举报,这个人在这之后被羁押到执法办案中心。请教一下这个事儿量刑多少?谢谢
(注: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,如有违法违规、侵权、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)
李在珂
专职律师你好,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,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,擅自设立商业银行、证券交易所、期货交易所、证券公司、期货经纪公司、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。欢迎拨打咨询电话。
回复于 2024-01-20 21:22:5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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