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好有律师值班吗?我是宁夏人,案情很狗血大概是我对象对象2013年死了了。之后我于大屯地区院子内新盖房五间,我儿子一家住着这新盖的房,这房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于我儿子的名下。我可以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立案认定我的份额么?我需要怎么解决?该情况会如何判?我能胜诉么?
李晓颖
专职律师所有权确认纠纷在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,该情况首先,土地主管部门对于XX号院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并不是对于房屋所有权的确认,能协商最好先协商,如果协商不成审判法院也是能判决的,您需要准备一些证据证明这个,比较复杂,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。
回复于 2024-01-20 21:40:50
文杰
专职律师依据《民法典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的相关规定可知,这大屯地区的房产房产证虽然是您儿子的大名,这所有权确认纠纷是可以起诉的,不过该类案件比较复杂,因为要一点一点分析,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。
回复于 2024-01-20 21:21:5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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